公告信息
关于做好教职工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6-06-20

各教学科研单位、各部门:

根据学校考核工作总体安排,现就教职工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 教职工个人聘期考核

1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在6月28日(周二)前将本人2011-2017年6月30前的科研成果填写在《科研工作量统计表》中,并填写《个人聘期考核登记表》。

管理、工勤岗位人员在6月28日(周二)前填写《个人聘期考核登记表》。

27月1日(周五)前,各单位(部门)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完成本部门职工的个人聘期考核,结果报人事处师资科。

3、7月5日(周五)前,校党委会研究、决定。

二、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

经学校研究,考虑到并校等因素,个人年度考核延期到2017年底进行。

三、部门群体考核

经学校研究,2015-2017学年不再进行群体考核。

四、其他

1、学校选派参加各类培训的教职工,应参加聘期考核。

2、中层干部的聘期考核由组织部根据学校安排另行通知。

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(人事处)、科研处